第五百四十五章 御赐婚约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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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年代,男女婚娶讲究的还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沈安早失所生,父亲又亡故了,早就没有能够给自己张罗婚事的人。

李世民作为一国之君同时也是沈全的老朋友,完全有权利给他安排婚事。

之前之所以一直没有动手,皆是因为沈全才刚刚去世,作为独生子,沈安有给沈全守孝的义务。

在孝期确实不应该谈及婚事的问题,沈安本人也是这样的意思,所以,他这边也就没有着急,反正他还年轻,再过一两年再找称心的人也是可以的。

不过,杨金金的出现,让李世民认为,把这件事提前一下也无妨。毕竟,两个人年龄相当,难得的是,能够为金金做主的萧后也同意。

其实,金金的资质已经算是不错的了,虽然在贵女之间可能是有这么一点拙劣。

但是,她个性纯真质朴,也从不喜好奢华,就她身上穿的这件鹅黄的衫子,上次进宫谒见,李世民就见过。

萧后有的是钱,也疼爱孙女,不可能不给她置办新衣衫,金金总是穿着相同的衣衫出现,只能说明,她自己根本就不在意穿着打扮,舒服就可以了。

而且,他曾经听萧后提起过,金金身为小娘子,其实并不喜欢红粉之类艳丽的颜色。

所以,萧后给她置办的那些鲜丽的衣衫,她总是不拿出来穿,只喜欢这套鹅黄的。

想来想去,其实金金的优点也是很多的,之所以现在在贵女之中风评不算是很好,只能说明,她的个性实在是与众不同,在小娘子之间显得格格不入而已。

只要多加调教,李世民相信,她是可以收敛自己的行为的。

而沈安,显然就是一个调教她的好人选,毕竟,世民已经领略过沈安的诸多应对技巧,他相信,沈安绝对可以降服杨金金。

只是,障碍也是显而易见的,金金和沈安目前啊啊还处于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关系,两个人又都是很有主意,有自己的一套处事原则的人,作为令人尊敬的大前辈,李世民并不想用自己的权力强压着让他们凑成一对。

“朕也觉得他们两个很般配,你若是觉得沈安还可以,朕就做主了,给他们定下婚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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